请对侦查活动给予理解和协助
| 通报警察 | 打“110”报警或通知就近的警察署。也可直接去警察署、警亭报案。 ※越早报警,越能早日捕捉到犯人。 |
| 询问案件发生情况 |
警方为了能尽早地捕捉到犯人,办案人员会详细询问案件发生情况、罪犯特征等,请您给予协助! ※有翻译,不用担心语言不通。 ※严守秘密。 |
| 提供物证 | 有可能要求您将受害时穿的衣服、携带的东西作为证明犯人罪行的物证提交。 ※提交的物证,在侦查、审理中不再需要保管时,会还给本人。 |
| 关于勘验时是否需在场 | 勘验是指警察到犯罪现场核实案发情况。虽然可能会费点时间,但若为了判明、证实案情而必须进行时,请您合作。 ※勘验时,有可能请您在场。 |
咨询窗口
不要介虑,请拨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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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内容 |
电话号码 |
|---|---|---|
| 咨询服务台 | 所有与警察工作有关的事项 | 043-227-9110 (#)9110 |
| 受害女性专线110 |
接受性犯罪等女性受害者的咨询 | 043-223-0110 |
| 青少年热线(生活安全部少年课) | 有关青少年问题的咨询 | 免费电话0120-783497 |
| 女性咨询处(地域部铁道警察队) | 关于在电车内遭受性骚扰等问题的咨询 | 免费电话0120-048224 |
| 刑事部搜查第四课 (财)千叶县暴力团追放县民会议 | 有关暴力团问题的各种咨询 | 043-201-0110分机四课 4423 县民会议 043-254-8930 |
| 警察署咨询窗口(各警察署警务课) | 有关犯罪行为受害者制度、联络制度 | 各警察署 |
致各位外国人士
○外国人士有义务随身携带护照、“外国人登录证明书”(外国人登记卡)等能确认身份的证件。
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外国人士在日本逗留时(包括旅游),有义务随身携带护照、“外国人登录证明书”(外国人登记卡)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※若没有携带护照等证件,将被处“10万日元以下罚金”。
○禁止非法逗留及非法就业
外国人士不得超过其进入日本时入国管理局所批准的“在留期间”(逗留期限)逗留于日本,也不得从事超出“在留资格”(签证)规定范围的活动。
※若超过“在留期间”(逗留期限)继续逗留,将被处“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禁锢亦或者300万日元以下罚金”。
※若超出“在留资格”(签证)规定范围工作,也同样被处“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禁锢亦或者300万日元以下罚金”。
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外国人士在日本逗留时(包括旅游),有义务随身携带护照、“外国人登录证明书”(外国人登记卡)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※若没有携带护照等证件,将被处“10万日元以下罚金”。
○禁止非法逗留及非法就业
外国人士不得超过其进入日本时入国管理局所批准的“在留期间”(逗留期限)逗留于日本,也不得从事超出“在留资格”(签证)规定范围的活动。
※若超过“在留期间”(逗留期限)继续逗留,将被处“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禁锢亦或者300万日元以下罚金”。
※若超出“在留资格”(签证)规定范围工作,也同样被处“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禁锢亦或者300万日元以下罚金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