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制度本着社会连带共助精神,由国家向因凶杀等故意犯罪行为而意外死亡的犯罪受害者的遗属,受到严重伤害,诸如导致重伤病或致残的犯罪受害者发放犯罪受害者等抚恤金,以减轻其精神和经济上所受到的打击,帮助其能重新过上平静生活。

何种犯罪受害 在日本国内或在国外乘坐的日籍船舶或飞机内,遭遇到伤害生命或身体的犯罪行为(过失犯罪除外)而造成的死亡、重伤病或残疾。
有资格领取抚恤金的受害者或遗属 拥有日本国籍或在日本国内有住所的人。即使是外国人,若当遭到犯罪行为伤害时,在日本国内有住所,也被列为发放的对象。
抚恤金的种类 受害者死亡时(遗属抚恤金)、身负重伤病时(重伤病抚恤金)及留下残疾时(残疾抚恤金)的三种抚恤金。

若有不明处,请向以下部门询问。
千叶县警察本部警务课犯罪被害者支援室 电话号码:043-201-0110(分机270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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